商品效期管理规范

最后更新于:2024-01-19 15:10:00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

为保证云货平台的商品品质,加强对临近保质期商品的管理,特制订《商品效期管理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云货平台所售有保质期要求的商品,包括所有存在保质期、保存期、有效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的商品,例如食品饮料、彩妆香水、美容护肤、个人护理、部分家居用品、部分母婴用品等类目。本规则不适用新鲜水果、蔬菜等产品。

第二章 定义

2.1 保质期:指在既定的温度、湿度、光照等贮存参数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具体以国家批准的商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为准。

2.2 过期商品:指超过保质期限的商品。

2.3 临期商品:指临近商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商品。其中,临期食品指即将到达食品最后保质日期,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第三章 商品管理规则及发布规范

3.1 商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平台规则或者商品本身声称的产品标准要求对保质期相关信息进行标注。

3.2 商家发布有保质期的商品时,商家须遵守《商品信息发布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同时须具体展示提醒消费者,或在商品信息中如实描述商品的保质期,如“保质期XXX天”。

3.3 发布和销售临近保质期商品的应制定临期商品销售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分类管理,并具有可追溯性。

3.4 发布和销售临近保质期商品时应单独设区、设柜,设立醒目标识,标明临期商品特性、产地和价格等信息,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临期商品界限。

3.5 临期商品界限标准

3.5.1 进口商品临近保质期:指进口商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一般已超过保质期限2/3时限的商品。

3.5.2 奶粉类商品距到期日低于70天的、美妆个护类商品距到期日低于90天的,为临期商品。

3.5.3 除3.5.1、3.5.2规定外,其他商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如下:

  商品明示的保质期 临期商品周期
国产 ≥1年 5天≤临近保质期<45天
6个月≤保质期<12个月 5天≤临近保质期<30天
90天≤保质期<6个月 5天≤临近保质期<20天
30天≤保质期<90天 5天≤临近保质期<10天
  保质期<30天 临近保质期5天
特别说明:
①保质期计算规则:保质期以“月”为计量单位的,按1个月=30天换算;保质期以”年”为计量单位的,按1年=365天换算;临期天数计算,向上取整。
②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③如国家或地区的临期标准严于本规则上述标准的,参照国家或地区临期标准执行。
④平台禁止销售临期商品周期小于10天的临期商品。

3.6 发布和销售临近保质期商品的,必须在商品标题上注明“临近保质期”字样,且在商品详情页面最上方清晰明显地展示“临近保质期商品”字样或【展示“X年X月到期/保质期到X年X月”字样】,字样大小为“二号”,颜色为“标准红色”。

3.7 本规则中临期商品的发货起算时间以商家发货后物流公司系统揽收时间为准。商家应保证商品发货日期距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不低于以上临近保质期的界定标准。

【备注:商家需实时监控已发出订单是否出现疫情管控、超时派送、超时未签收等不可抗力或客观因素导致的物流延误情形,若因前述情况导致物流配配送延误,商品可能超过售卖截止期或过期的,商家须第一时间与平台联系沟通并积极提供解决方案,避免出现客户投诉或因客户不知情使用导致任何危害后果。】

3.8 对于已标明”临期”的商品,商家应保证消费者收到商品时不得为过期商品(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收货延迟除外)。

【备注:如消费者无法当面验收,经快递员电话确认放在自提点、自提柜的,应当视为商家已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消费者应及时取回快递避免食品变质,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导致出现质量问题、变质的商品,平台将不受理此类退货、补货等要求,消费者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到用户手中,商品实际为过期商品,则按照销售过期商品进行管控处理。】

3.9 平台禁止销售过期商品(含赠品、奖品等任何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如赠品、奖品等为临期商品,应当遵守前述关于临期商品的规定。

第四章 行为规范及争议处理

4.1 争议处理

如交易双方有争议,按照《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则》执行。

4.2 用户赔付

若平台认定商家存在保质期违规行为,商家应按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之规定,积极处理用户售后事宜, 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及合理赔付要求予以赔偿,如退货退款及赔付等。赔付方式与标准按照:《售后问题处理规范3.0》(2024.01.09)

4.3 判定标准

4.3.1 商家发布及销售过期商品的。

4.3.2 商家发布的商品及其销售包装上若出现:虚假标注保质期、篡改、手写、模糊保质期信息标示,中英文保质期信息不一致,或内外包装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不一致等违规场景。

4.3.3 商家发布的商品页面上缺少保质期信息,或商家发布及销售临期商品,但未在商品标题及商品详情页面明确标明临近保质期信息的。

4.3.4 商家发货时商品已过保质期且商家未在消费者签收前主动召回的。

4.3.5 其它不符合商品保质期管理要求的形式或状态。

【备注:商品过期、临期问题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管部门曝光、第三方抽检、舆情曝光、客诉纠纷、售后服务单等。】

4.4 违规处理

若平台认定商家违反本规则相关规定,平台将依照《云货优选商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商品质量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扣除相应违约金,封禁相关商品,暂停档期、予以清退、永不合作,冻结并扣除商家保证金及所售货款,同时封停该商家名下所有账户等处理措施。

第五章 附则

5.1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3年10月25日公示,并于2023年11月1日修订生效。

5.2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5.3 商家依据云货平台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云货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云货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

5.3 云货平台合作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规则

5. 4本规则制定相关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文献资料

T/CCPITCSC 081-2021 预包装临期食品流通指南

T/ZAS 3015-2021 预包装临期食品流通指南

T/CNFIA 001-2017 食品保质期通用指南